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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广州商场超市购物卡销售实名制成空文--中国国情网
2011-09-13

  ●南方日报记者 欧志葵 黄倩蔚 实习生 刘斯绮

  中秋、国庆渐行渐近,国内消费市场一片旺盛,商场、超市的购物卡进入销售旺季。为了防止商业预付卡洗钱、套现、偷逃税款以及行贿受贿等行为,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7部委《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看法》,首度对一直“位置未明”的各种商业预付卡进行了规范。最近,商务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强化管理、督促商业企业严厉规范发卡行为,并要求在8月-10月启动监督检查工作。

  不过,据记者实地调查的情形显示,中秋节期间,预付卡送礼依然成为过节送礼的主要渠道。《看法》中要求的购置1万元以上单用处预付卡须要实名登记、购置5000元以上则须要转账支付,也并未落实到位,而购卡发票内容,不少商场、超市还是任意写。

  访问无需实名登记 发票内容可写办公用品

  广州各大品牌的购物卡销售均进入高峰期。在广州友谊正佳店现场,记者看到,“填表-交表-付款-开发票-领卡”的流程指示清楚地标注在服务中心入口处,不少单位、个人均为中秋来购置积分购物卡,数量多在几十上百张。该店售卡工作人员表现,因为中秋的节日须要,近期单位购卡的现象显著增多。

  与往年相比,今年购置购物卡有无穷制呢?

  日前,记者以消费者名义对城中多家超市、商场进行了调查。在天河东一家华润万家超市,记者看到,该超市销售的积分卡单卡面值为100元到10000元,工作人员称,单卡面值还可按顾客要求制作。不过,该人士也表现,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以上须要实名登记。

  广州友谊正佳店和北京路广百百货的购物卡销售工作人员则均向记者表现,无论购置多少金额都无需实名登记。“可用现金、刷卡、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

  而根据国家对预付卡的新规范,对于购置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置1万元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法购置,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法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但从记者调查结果来看,广州部分商场对上述新规范尚有多处未执行到位。值得注意的是,在访问中,记者发现,不少商场、超市均表现,发票内容可填写任何内容,如办公用品,文具,礼品,食品,日用品,烟酒,茶叶等。一位零售业知情人士表现,虽然上面有规范,但企业为了销售更多购物卡,定会为购卡者想出多种变通法。

  纵深消费储值卡成为零售企业重要资金来源

  有业内人士指出,“实名制” 限卡令虽然雷声大,但目前操作细则并未明确,尚处于政策空档期。此外,目前消费储值卡已成为许多零售企业重要的资金来源,再加上市场对购物卡有强烈需求,种种因素之下,购物卡的“规范管理”可能会成为一纸空文。

  “零售企业不可能限制发行购物卡或预付卡,因这对于企业来说有多种好处,比如为发卡商业企业带来巨额免息资金流;通过发卡,拉动听流和销售额;每年都会有部分预付卡成为商业企业的‘沉淀资金’,即有部分购物卡过期、或没人来消费的,这部分将成为企业的直接利润。”广东省流通业商会执行会长黄文杰如是说。

  记者昨天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获悉,根据该协会和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联合调查的研究报告显示,近期连续的流动性收紧政策对零售企业特殊是中小零售企业的融资扩大造成较大影响,消费储值卡已成为许多零售企业重要的资金来源,“随着零售企业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储值卡的发展模式值得关注。”

  据报道,购物卡销售基本能占到商业零售企业年销售额的20%左右。天虹商场董秘办公室刘先生曾表现,购物卡销售占该商场销售总额的1/3左右;合肥百货董秘办公室人员给出的数据是,购物卡销售占集团销售总额的20%左右。中国百货商业协会会长楚修齐指出,2010年限额以上的企业实现了零售额5.8万亿,如果按20%的比例计算,购物卡产生的销售收入也在上万亿以上。

  监管商务部:进行专项检查列出黑名单

  为规范预付卡管理,商务部将在8-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单用处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记者昨天从商务部看到这份《关于开展单用处预付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商务部称,将通过检查各地发卡企业对《通知》的落实情形,推进发卡企业树立相干制度,严厉执行文件规定,同时指导、督促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做好预付卡管理工作。

  记者昨天从商务部发布的通知获悉,此次大检查的对象主要是各地单用处预付卡发卡企业,“特殊是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餐饮、美容、保健、洗浴等生活服务企业,以及同一品牌连锁企业等发行规模大、用卡占比高、消费者数量多的重点发卡企业。”而检查的内容包含:对实名登记、限额发行、非现金购卡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形;重点发卡企业的单用处预付卡发行、受理、服务、系统保障、资金管理、有效期设置等方面情形。据悉,商务部要求,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重点发卡企业进行抽查,抽查企业数原则上不少于重点发卡企业总数的10%。

  商务部称,将对未落实相干制度的商业企业,要自动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其尽快完美制度,使违规滥发单用处预付卡的行为在今年中秋、国庆前得到初步遏制。对检查后仍违规发卡的商业企业,要通报同级相干部门并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商务部表现,将于今年年底前会同相干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在2012年元旦、春节前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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