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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破坏矿产资源案件金额超30万可挂牌督办--中国国情网
2011-09-07

  中图网广州9月5日电 (许青青 张乾铄 祝桂峰) 广东省领土资源厅5日晚通报,该省进一步加大对领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规违法案件,涉及土地总面积在100亩以上或涉及耕地面积50亩以上者,涉矿产资源损坏价值金额30万元以上者,可挂牌督办。

  广东省领土资源厅日前制订《广东省领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方法》),5日首次对外公布该《方法》相干措施。

  《方法》主要实用于严重违背国家产业政策和领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公众反应强烈、影响社会稳固的;给国家、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造成耕地大批损坏,或者造成矿产资源严重损坏的;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久查不决、屡查屡犯的领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原则上,挂牌督办的土地违法案件涉及土地总面积在100亩以上或者涉及耕地面积50亩以上,挂牌督办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涉及矿产资源损坏价值金额在30万元以上。

  据该厅称,挂牌督办是指广东省领土资源厅对重大、典范领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提出明确要求,公开督促地方领土资源部门限期办理,并向社会公创办理结果,接收社会监督的行政措施。

  《方法》规定,广东省领土资源厅可根据案件查处情形,督促地方领土资源部门采用系列措施办理领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必要时省领土资源厅派员进行现场督办。

  挂牌督办期间,广东省领土资源厅据案件和社会影响程度,可要求相干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暂缓受理、办理与本案有关的领土资源审批、登记事项,建议相干部门暂缓受理、办理与本案有关的审批、登记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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