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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居民生活用水拟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图)--中国国情
2011-06-20

广州居民生活用水拟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图)--中国国情
漫画:居民生活用水超过基本定额尺度的,加价收费。

  新快报讯 记者 吴璇 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本年度立法项目《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草案)》已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广州人大网上征集看法。该条例草案规定,广州居民生活用水拟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超过基本定额加价收费。

  超过用水定额加价收费

  条例草案规定,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居民生活用水在基本定额尺度以内的部分,依照基本水价交费;超过基本定额尺度的,加价收费,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期收,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供水、节水的相干工作。

  据了解,居民生活用水基本定额、具体收费尺度和管理方法,将由广州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后,报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公共供水区禁采地下水

  条例草案规定,地下水限采区的年度取水计划以及取水允许总量,不得超过其限取水总量;在地下水禁采区,除消防、抗旱、施工安全等应急取水外,制止开采地下水;原已经批准取水的,应该封闭原水井。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制止开采地下水。

  条例草案还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河涌,除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和省实行管理的之外,也将按以下规定实施分级管理: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白坭河、珠江干流广州河段,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按省人民政府赋予的权限管理;流溪河、增江河、新街河干流,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上述以外的其他河道、河涌,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属区、县级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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