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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烂尾5年楼盘法人代表系原工商局长--中国国情手册
2011-05-01

深圳烂尾5年楼盘法人代表系原工商局长--中国国情手册
烂尾五年的“典雅居”,看上去相当脏乱(上图)。这和当年英俊的宣传材料形成了鲜明对照。

  现在深圳市政协任职的申庆三表现,当年是自然成为法人代表

  ■新快报记者 付玉良 见习记者 张国锋 实习生 郑雁虹/文图

  在深圳,一个名叫“典雅居”的楼盘已经烂尾五年,这并不算特殊;特殊的是,这个楼盘的发展商,当年的法人代表是深圳市工商局局长申庆三。

  深圳市潘女士等52位市民近日向新快报记者报料称,他们所购置的“典雅居”烂尾5年无法入伙,到法院打赢了几十次官司开发商却一直谢绝执行。据潘女士泄漏,判决之所以难以执行,是因为其中一个开发商是深圳市市场建设基金会(下称基金会),其法人代表申庆三就是当年的深圳市工商局局长。

  烂尾五年无法收楼

  据潘女士介绍,她于2006年4月在“典雅居”购置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单身公寓,总价27万元。但到当年10月份商定的入伙时间,发展商却无法交付房子。

  “本来房子已建得差不多,但开发商之一的水指公司涌现了一些问题,导致‘典雅居’未售房源被查封,该公司也没钱做水电安装等后续工程,于是无法通过验收。”潘女士说,“典雅居”就这样变成了烂尾楼。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该楼盘的开发商有两个,分离为深圳市水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水指公司)和基金会。

  打赢官司不能执行

  潘女士告知新快报记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7年起“典雅居”数十位业主先后到法院起诉,要求两家开发商依据合同条款赔偿违约金。

  新快报记者从潘女士供给的罗湖区人民法院初审判决书上发现,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水指公司和基金会共同承担违约义务。终审结果依然保持原判。

  潘女士介绍,终审判决至今水指公司和基金会并未实行义务。

  4月20日上午,新快报记者致电罗湖区人民法院处置该案件的法官郑旭豪,他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案件,不过否定是因基金会及申庆三的特别位置而未予执行。“我们一直在尽力对‘典雅居’进行重组,引进资金建设,重要问题就是解决业主无法入伙的问题。”郑旭豪说。

  回应

  作为症结人物的申庆三回应称未参与开发和销售

  4月20日下午,涉及此次事件的原深圳市工商局局长、现深圳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申庆三致电新快报记者回应此事。

  据申庆三介绍,由于基金会属于深圳市工商局下属单位,当年他担任深圳市工商局局长后,自然成为基金会的法人代表。“项目是前几任局长开发的项目,不是我搞的,”申庆三说,“我本人也从来没有管过‘典雅居’的事,对里面的东西完整不清晰。”

  据申庆三介绍,以前的工商部门对市场是“管办合一”,可以建设开发市场,“典雅居”项目就是在那个时候定的,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

  “典雅居”开发销售全在申庆三任内发生

  虽然申庆三表现从未管过“典雅居”的开发和销售,但新快报记者调查了解到,正是在申庆三从2003年5月至2010年担任深圳市工商局局长期间,水指公司取得了“典雅居”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来“典雅居”的开发销售均在其任期内。

  只是按前任意思办事?

  新快报记者控制的一份材料显示,2003年11月26日,水指公司和基金会与深圳市规划与领土资源局签署了一份协定。这份协定签署后,水指公司才被赞成增补为“典雅居”项目土地使用者。另外,“典雅居”销售时间主要是在2005年至2007年。

  新快报记者随后就这一问题向申庆三咨询,并提出其任深圳市工商局局长和基金会法人代表时为何不执行法院判决?申庆三对此再次强调,其与“典雅居”的开发和销售没有关系,他只是依照前几任负责人所定好的办事,是“一路顺下来的”。

  在电话中申庆三谢绝了新快报记者会晤详谈的要求,并让记者去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相干事项。

  当年获得相干部门批准

  4月2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新快报提出的“典雅居”相干问题给记者发来了复函。

  复函称,基金会于1992年被批准设立,其行政关系原挂靠在深圳市工商局。1998年6月,基金会与水指公司签署合同,由基金会出地,水指公司出资,合作改造水贝肉菜市场(即“典雅居”项目)。该项目当时依法取得了相干部门的批准。

  1999年,根据规定,基金会将已建成使用的肉菜市场全体移交出去,市场建设基金随之撤销,基金会的结余资金于2000年上缴市财政专户,名下遗留问题当时归口由深圳市工商局处置。2009年,深圳市工商局的该职责划归口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