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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器官捐献完成22例 占全国总数一半以上--中国国情
2011-05-01

  占全国总数一半以上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枫通信员/伍颖)近日,广东省红十字会在广州豪杰广场举行以“让爱心传递,让性命延续”为主题的广东省遗体器官、造血干细胞募捐专题宣传活动。笔者从活动中获悉,全省已完成人体器官募捐22例。

  器官募捐集中在珠三角

  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冯玲介绍,去年3月起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在广东等10个省市试点开展人体器官募捐工作。依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红十字会参与器官募捐的宣传、动员组织和怀念纪念等工作。

  红十字会参与的仅限于非活体、非血缘的人体器官募捐,并严厉遵守遗体、无偿、自愿三大原则。所有技术性问题由卫生部器官移植准入医院负责。截至目前,全省试点以来共完成人体器官募捐22例,占全国40例的一半以上,主要散布在广州、深圳、东莞、中山等地。

  仅1%病人获得器官进行移植

  冯玲表现,我国面临严重的器官缺乏问题,每年有100万人在进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须要进行肾脏移植;每年有30万终末期肝病病人须要做器官移植。但大概只有1%的病人能够获得器官进行移植。器官募捐既可抢救更多病患性命,也可使募捐者的性命得到另一种情势的延续。须要宽大公众改变观念,支撑参与这项爱心工作。

  笔者在活动现场看到,尽管有志愿者设点供给咨询,但前来咨询的市民并不多。头发斑白的邝阿姨相当“抢眼”。她是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的退休护士,此前已经填写了募捐遗体器官志愿书,又在现场拿了募捐眼角膜志愿书。她表现,已和儿女磋商好,他们都支撑她在百年之后募捐遗体器官,“为社会作最后一份贡献”。

  ■温馨提醒

  死后募捐器官须要所有直系亲属赞成

  有意募捐者可与广东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募捐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8824642,募捐热线13925038929、13352885900。

  须要填写一份《广东省红十字会遗体/器官/组织募捐志愿书》,要写上募捐者的详细材料,以及赞成募捐哪种器官、组织的名称。还须要所有直系亲属(包含父母、配偶、子女)签名赞成,并登记他们的身份证、联系电话。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强调,填写志愿书仅仅是表达募捐意愿,志愿者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书面等情势撤回已经作出的募捐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