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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预计投600亿建保障房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中国国情网
2011-04-29

  广东今年保障房建设总投资将达600亿元

  勉励社会力气参与投资 机关企业可自建公租房

  本网讯 (记者倪明)“十二五”期间,全省要建保障性安居工程180万套,今年建设31万套,预计投资600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症结要重点发展公租房,广东力争用5年时间形成以公租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记者昨日获悉,省住建厅力争年底前颁布实行《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其草案规定“每年提取土地出让收入5%以上的资金”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这相比国家“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的规定,资金额度大大进步。

  所有保障房10月底前必需开工

  2011年度住房保障建设任务较多的是广深两市。广州的建设任务约8.5万套,其中公租房约4.7万套,限价房约2万套;深圳总任务为7.3万套,其中公租房3.6万套,限价房2.9万套。

  省住建厅已要求5月底前,各地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标名称、地址、建设规模等基本情形要报省住建厅备案。列入今年开工计划的项目要力争在9月底前开工,最迟要在10月底前全体开工建设。

  拟提土地出让金5%以上建保障房

  今年广东省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总数相当于去年的2.5倍,据测算,今年广东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总投资将达到600亿元左右,除中央和省的专项补贴资金外,市县政府要投入200亿元左右,还须要社会投资400亿元。资金如何筹措成为关注焦点。

  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泄漏,力争年底前颁布实行《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应该用于保障房建设,但由于“土地收入净收益”不易计算,甚至有可能为负,这项规定的落实并不理想。《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草案规定“每年提取土地出让收入5%以上的资金”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

  此外,保障房建设勉励各地充足调动社会各方力气参与投资建设。以公租房为例,广东省《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行看法》明确,企业和其他机构可投资建设公租房。

  保障房五种投资政策

  ●政府投资建设、收购或长期租赁;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历史自有土地建设公租房;

  ●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可以独资、集资或股份制的方法投资建设公租房,勉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建设职工公寓,并给予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各地可积极摸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

  ●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尤其要作为公租房建设的主战场,可在工业用地中划出必定比例用地建设公租房出租给园区职工,但用地性质不变。

(编辑:SN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