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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区回应收费站资金去向称60%偿还银行--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29

  南都讯 记者马小六 实习生席佳 通信员花宣 昨日,针对此前央视等媒体就广州花都区内收费站进行的报道,广州花都区委宣传部发布一份《关于花都境内收费站有关情形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就花都境内收费站超时限以及资金流向问题作出说明。

  “收费超25年上限”获批准

  《说明》称,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依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肯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肯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同时,该条例第五十九条也明确:“本条例施行前在建的和已投入运行的收费公路,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原则进行规范。具体方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订。”

  《说明》称,花都境内的所有收费公路及收费站均是在该条例实行前已经全体建设好并取得收费允许,因此所有收费公路及收费站均是依照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50年)来设置,并已获得了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说明》称,据了解,到目前为止,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未就条例实行前已投入运行的收费公路制订具体的规范方法,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曾于2005年10月对花都区内的收费站50年的收费年限进行了审查,并以内部明电的情势,要求按“七公开”的内容要求,统一制作公示牌公示,之后一直沿用至今。

  收费将尽早纳入年票范围

  《说明》最后称,花都区委区政府高度看重收费站的问题,表现要尽快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一是要求职能部门与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沟通调和后,敏捷对合作企业的合作年限和收费期限予以规范。二是加派人力,加快与外商洽谈由政府回购股权的进度,使花都区地路桥收费尽早纳入广州市年票制范围,从根本上解决收费年限的问题;三是敦促合作企业尽快雇请社会审计机构,对路桥收费收支情形进行全面审计,得出客观公平的结果向公众公布;四是要求区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在审查进程中如有发现违纪违法的行为坚决查处。

  焦点1

  谁在收钱

  质疑

  项目合作企业踪迹难寻

  央视报道称,公开材料显示,新东华办公地址是花都区新华镇云山路铁路西。但记者实地寻访两日无果。记者多次拨打注册材料上供给的电话号码,始终无法接通。114查号台也查询不到新东华的信息。根据公开材料,2004年以后,新东华就再没有年检过。

  采访期间,花都公路交通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联系记者,称新东华其实就是一个壳。“当时就在路桥收费管理所五楼办公,而管理所的一名办公室主任兼任新东华公司会计。1996年、1997年时,全部收费站的路费收入就已达到一亿多元,大批都换成澳币,换出去了。”

  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曾从内部人士得知,四角围收费站所在的那段收费公路,1994年开建时属于政府还贷的非经营性项目,但不久就被有计划地“变性”,转让给新东华。王则楚质疑,有些地方在收费公路建成后,千方百计改变经营性质,引入少数外资,甚至是假外资,尽可能延伸收费期以获取暴利。

  2007年,王则楚提出相干提案。交通部门明确回复,花都收费站属于市、县违规自行转为经营性收费站,违背国家和省的相干规定,将整改纠正。但花都区路桥收费管理所副所长梁伟文表现,他也参与了该提案回复工作,但从没听说被要求整改。

  回应

  合作企业3家破产1家经营

  《说明》称,收费站的业主为广州市新东华道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华公司”),是一家中外合作经营的公司,1993年8月,经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的“穗外经贸业[1993]627号”文批准成立,当时合作方的中方是:花县路桥工程发展公司,外方是:澳门新东华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十年。

  1993年12月,经花都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的“花外经贸引[1993]408号”文批准,赞成外方“澳门新东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退出,把所有的权利和责任转让给新外方“澳门新华东企业有限公司”,合作公司经营期限由10年变更为30年。

  1994年11月,经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的“穗外经贸业[1994]322号”文批准,赞成外方“澳门新华东企业有限公司”退出,把所有的权利和责任转让给新外方“澳大利亚花都发展有限公司”。截至1994年11月止,该合作公司注册资本为6.46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其中:中方花都市路桥工程发展公司占65%的股权;外方澳大利亚花都发展有限公司占35%的股权,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修改为50年。

  1996年12月经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的“穗外经贸业[1996]311号”文批准,赞成将中方花都市路桥工程发展公司持有的65%权益中的40%转让给香港致邦投资有限公司,10%转让给香港惠宇投资有限公司(上述两公司都是广东省国投在香港公司的关联公司),以引入资金加快花都路桥的继续建设。

  《说明》表现,合作企业的股权变更,都通过了相干法定程序。目前,新东华公司各方股东的权益比例为:中方花都区路桥工程发展公司占15%;外方澳大利亚花都发展有限公司占35%;外方香港致邦投资有限公司占40%;外方香港惠宇投资有限公司占10%。但外方股东三家公司均已破产清理,中方股东花都区路桥工程发展公司仍在经营。

  焦点2

  收支几何

  质疑

  每年收费4000万元去向哪里

  央视报道,资料显示,收费公路全长128公里,最初设置收费站12个,全程建筑造价约16.5亿元,未包含土地价格。但根据省计委1993年批复的一份文件,这128公里中,龙口收费站到杨荷收费站这段全长26公里,批复投资估算仅1.2亿元。然而,被问及投资状态和收费情形时,花都区多个部门均称“不知情”。

  记者见到一份统计报表显示,五处收费站一天的收费总额为14.8万多元。收费管理所副所长梁伟文承认,目前五处收费站每年收费4000万元左右,却谢绝泄漏路费总收入。

  回应

  收支具体数额有待审计

  2002年之前,花都的路桥收费设立路桥收费专户,由合作公司管理及支配。所收费用用于还贷、付息以及日常的经营管理,还有部分换成外币用于支付澳洲及香港股东分红。但对于媒体报道称,这18年路费收入高达10多亿元的数字问题,《说明》称,这一时段的收支具体数额尚有待审计。

  对于这些年的收费去向问题,《说明》称,从2002年开端,因澳大利亚花都发展有限公司和香港的两家公司都进入了破产清理程序,为确保路桥收费的秩序,增强对路桥收费的管理,路桥费收入开端由区财政局设专户监管,规定了路桥费收入中的60%专门用于偿还银行的贷款,其余40%用于偿还其他银行的贷款本息及区路桥收费管理所的经营管理费用、道路维修及偿还合作企业的其他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