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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4名经济社社长非法占用农用地获刑--中国国情
2011-04-21

  本网讯 (记者文远竹 通信员云宣)广州市白云区4名卷入小产权房等违建的经济社社长昨日被同时公开宣判,分离被判处有期徒刑,其力度在该区空前。这是记者从昨日下午举办的白云区查处违法用地宣判大会和巩固亚运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成果、促进城市管理转型升级发动大会上获悉的。据悉,白云区即将出台片区网格化管理实行方案,将全区土地划分成若干个“义务田”,使每块“义务田”上都有“哨兵”巡逻。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苏润江、许广波、杨云新、张燮深分离是钟落潭镇良田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江高镇双岗村第十八经济合作社、太和镇草庄第五经济合作社、钟落潭镇龙塘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原社长、法人代表,在任期间,代表合作社非法将村里的农用地出租,致使农用地损坏,完整丧失种植生产才能。四被告人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告人熊汉钧违法租用农用地,出资雇请他人用机械开挖、填土平整并建设厂房,其行为亦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均应予惩处。

  按照刑法的相干规定,判处被告人张燮深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分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杨云新有期徒刑一年并处分金1万元,分离判处苏润江、许广波、熊汉钧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9个月和10个月,缓刑1年并处分金。

(编辑:SN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