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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海市明年将推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02

  2011年1月起,龙海将推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政策,将城镇居民医保划归新农合。

  昨日,记者从龙海市政府获悉,推行一体化后,筹资尺度、补偿尺度及管理模式等全体参照新农合相干制度执行。届时,城镇居民缴费尺度将从原来的成人每年个人缴纳138元、未成年人每年个人缴纳38元,统一为每人每年个人缴纳30元;补偿封顶线由3.5万元进步至6万元;重大疾病补充补偿最高可达20万元。在补偿项目方面,除城镇居民医保原有的住院及门诊特别病种补偿外,新增普通门诊、重大疾病补充补偿、县内无法诊治病种转外按县级补偿等。

  N本报记者 廖明生 通信员 郭东福 黄国轩 许智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