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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建住房价增幅低于去年居民人均收入--中国国情网
2011-04-02

  本报讯 (记者 卢雅 林蔚) 福州市政府3月30日向社会公布了2011年城区新建住房价格掌握目的,即“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低于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水平,且新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楼面地价保持在2010年的水平”。福州市政府还要求各相干部门严厉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出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稳固房价工作,把房价掌握在合理水平。

  据了解,福州市在制订控价目的前期调研工作中,参考了2010年以来统计部门公布的房价指数,即充足斟酌福州经济发展目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速度、居民家庭住房支付才能、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形等因素,又斟酌到控价目的政策执行的社会效果,并征求了社会各方的看法建议,比较符合福州的实际情形。

  福州市还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重点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艰苦。同时,进一步完美土地出让方法,摸索“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等多样化供地方法,掌握居住用地价格非理性上涨。连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树立商品房销售监督检查机制,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等行为。

(编辑:SN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