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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欲开发南海争议海域 称已获得越南“授权”--中国国情手册
2011-09-16

印度欲开发南海争议海域 称已获得越南“授权”--中国国情手册
  今年6月14日,越南国家媒体越通社公布一组越南海军在其侵占的南沙群岛毕生礁(越南称藩荣岛)进行军事训练的照片。 (来源:新华网)

  中国外交部声明:希望外国公司不要卷入南海争议

  新快报讯 印度知名英文大报《印度斯坦时报》15日报道说,中国欲阻止印度最大的国有石油公司ONGC在南海争议海域两块油气田开发石油与天然气,但印度政府拒绝了中方的交涉,声称这两块油气田“属于越南”,ONGC的开发已获得越南“授权”。

  同日的例行记者会上,中国外交部并没有就上述情况进行证实,但明确表态:我们一贯反对任何其它国家在中国管辖的海域进行油气勘探开发活动。

  印外长今访越商对策

  《印度斯坦时报》的报道说,ONGC计划在南海争议海域两块分别被标记为“127号”和“128号”的油气田进行资源开发,中国日前已正式向印度表示反对,指出除非获得中国许可,印度无权进行此开发活动,否则其行为将属于违法。

  但印度政府拒绝了中方“关于印度公司在南海与越南合作开采石油问题的交涉”,并表示“中国的反对没有法律依据”。

  印度外交部一名官员称,印度对外事务部长克斯纳16日将访问越南,届时将与越方就如何回应中方的交涉进行讨论。

  这名消息人士还称,越方已根据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127号”和“128号”油气田提出拥有主权。

  中方呼吁尊重当事国解决争议的努力

  另据中国外交部网站消息,在15日的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据报道,印度政府拒绝了中方关于印度公司在南海与越南合作开采石油问题的交涉,请证实。另外,中方在南海的主张是否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对此,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表示,没有听说该记者提到的情况。姜瑜说,我愿重申,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在南海的主张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我们一贯致力于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基础上,与当事国通过谈判和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议,为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安全秩序作出了积极贡献。

  姜瑜指出,我们希望有关国家尊重中国的主张、立场和权益,不单方面采取任何使问题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域外国家应尊重和支持域内国家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争议的努力。

  我们一贯反对任何其它国家在中国管辖的海域进行油气勘探开发活动,希望有关外国公司不要卷入南海争议。

  姜瑜表示,我想强调,妥处争议,缩小分歧,增进互信,扩大合作,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符合本地区各国的共同利益,也应是本地区各国共同努力的方向。

  姜瑜重申,中国在南海的主权、权利和相关主张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并且一直由中国政府所坚持。我们对南海诸岛的主权是建立在发现、先占和长期、持续、有效管理的基础之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未赋予任何国家把本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主张扩展到其它国家领土上的权利,也并未限制或否定一国在历史上形成并持续主张的权利。

  延伸阅读:外媒称中国海军短期内不可能获得海外军事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