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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林改工作取得四大突出成效
2011-02-16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2月30日讯今年以来,广西区林业厅按照国家林业局、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克服历史罕见重大自然灾害的影响,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工作,全区林改取得四大突出成效。
  一是提前超额完成主体改革年度目标任务。截止12月15日,广西完成年度勘界面积1.37亿亩,占年度任务的130.5%;完成年度发证面积1.18亿亩,占年度任务的123.2%。累计完成勘界确权面积1.78亿亩,占总任务的88.8%;累计完成发证面积1.48亿亩,占总任务的73.6%。预计到今年年底,勘界确权可完成总任务的90%左右,登记发证可完成总任务的75%左右。目前,广西林改勘界确权进度比全国平均水平高9个百分点,登记发证进度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个百分点,广西林改在全国已从后进省份跨进了先进省份,也为推动全国林改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广西已陆续出台配套改革相关的“1+5”政策文件,并积极筹建北部湾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全区林改对解放林业生产力、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促进兴林富民起到了重要作用。据人民银行系统统计,前三季度,广西林权抵押贷款新增余额超过32亿元,居全国第一位。全区林业新增吸纳就业超过30万人,林改试点县的林农来自林业的收入近1000元。符合各地实际的林下种植、养殖、森林旅游、加工服务等模式初步形成,全区林下经济前三季度累计产值超过40亿元。
  三是山林纠纷调结率大幅提高。截至11月底,全区共发生山林纠纷21431起,调结16158起,调结率为75.4%,较上半年26.4%的调结率提高了49个百分点。全区没有因为林改引发群体性事件,也没有引发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四是涌现出一批全国林改先进典型。在10月10—11日召开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上,广西浦北、藤县、田林、武鸣、八步区以及八步区大宁镇等五个县(区)一个镇获得了全国林改典型县(乡)称号,是全国林改典型百县中获奖名额最多的六个并列省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