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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1-02-13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综合[2010]10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中央企业中国国情

经营事迹 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深入 贯彻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和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事迹 考核工作会议精力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更加规范、更加精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 事迹 考核体系,稳步提升 中央企业价值创造 才能 和可继续 发展才能 ,现就2010年中央企业经营事迹 考核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新修订的事迹 考核方法

2010年中央企业全面实行 新修订的考核方法 ,标记 着事迹 考核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各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积极贯彻。企业负责人要带头学习,针对经营事迹 考核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 、新挑战,组织人员认真研究,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考核体系,完善 考核机制,全面推行价值管理,努力 实现“精准”考核。要切实加强 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布置 ,周到 布置,做好协调 ,确保考核方法 的贯彻实行 和各项工作方法落实到位,充沛 施展 事迹 考核的导向作用,推动 中央企业实现稳健科学发展。

二、扎实抓好经济增加值考核的组织实行 工作

从第三任期起头,中央企业全面推行经济增加值考核。各企业要进步 认识,认真组织实行 ,力争取 得实效。一是企业领导班子要高度器重 ,认真研究经济增加值考核工作,提出工作方法,作出全面布置。二是加强 有针对性的培训。企业负责人要充沛 了解经济增加值的精力 本色和核心理念,牢靠建立 资本成本意识。考核部门要充沛 领会 经济增加值考核的规定和要求,熟练控制 经济增加值考核实行 方法 。培训工作至少要笼罩 到三级企业领导班子和考核工作部门。三是要勇敢 创新,抓紧制定 和完善 符合企业发展实际的内部经济增加值考核方案,完善 规章制度。根据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薪酬管理的总体要求,建立 与经济增加值改良 情况 密切 挂钩的奖惩制度,合理确定 薪酬结构 和奖惩水平。四是要加强 调查研究,密切 跟踪经济增加值考核实行 历程 中遇到的新情况 和新问题,及时提出改善方法。

三、大力推动 全员事迹 考核工作

建立 健全全员事迹 考核体系是完善 中央企业经营事迹 考核制度的重要举措。各企业要认真贯彻履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 中央企业全员事迹 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资发综合〔2009〕300号),抓紧建立 和完善 全员事迹 考核体系。考核范围要笼罩 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企业副职及职能部门管理人员,从集团公司到所属各级单位的整个员工。考核指标和目标 的确定 要突出针对性,考核结果要根据 职责范围内的整体绩效及个人工作目标 完成状态 进行综合评定。中央企业在推行全员事迹 考核工作的历程 中,要做到有目标 、有跟踪、有评价、有反馈,考核与奖惩挂钩,赏罚分明。要通过全员事迹 考核,促进企业深化内部制度改革,建立 起管理者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薪酬能升能降的有效勉励束缚 机制。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 工作制度,加强 督促检查,确保全员事迹 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四、持续 深入 开展行业对标工作

开展行业对标是促进中央企业事迹 考核工作“上水平”的重要方法。国资委在中央企业经营事迹 考核目标 确定 、考核历程 监控和考核结果核定中,持续 开展行业对标工作。各中央企业要根据 自身所处行业和企业发展战略,抓住出资人关注的要害 绩效指标,主动 与同行业先进水平进行对标。条件成熟的企业,还要开展经济技术指标、运营指标等各个层面上的对标考核工作。规模大、居于国内领先位置 的中央企业,应持续 与国际大型企业开展对标;其他中央企业要持续 开展国内同行业或中央企业间的相互对标。通过对标工作,深入 发掘 自身优势,找出差距,继续 改善,不断进步 经营事迹 水平。

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董事会试点企业的事迹 考核工作

根据 考核方法 ,对符合条件的国有独资公司,国资委授权董事会对高等 管理人员的经营事迹 进行考核。董事会应勤恳 履职,切实做好各项考核工作。一是根据 新方法 确立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建立 健全对高等 管理人员的考核方法 。制定 的考核方法 要遵守 国资委的有关规定,体现出资人的要求,考核指标要涵盖国资委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目标 要富有挑战性,考核结果和薪酬勉励要与国资委对企业高等 管理人员的测试评价情况 和薪酬调控水平相连接 。二是遵守更精准、更规范的工作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将企业个性特点与出资人共性要求相结合,强化战略考核、短板考核、对标考核,加强 针对性,进步 有效性。三是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要建立 健全与国资委的日常沟通机制。在制定 考核方法 、确定 考核目标 、核定考核结果及结果运用 历程 中,要与国资委进行充沛 的事前沟通,并进行及时的事后备案。董事会还应加强 与经营层的沟通,及时控制 考核目标 履行 情况 ,加强 监督检查。

六、认真做好年度和任期经营事迹 考核有关材料 报送工作

中央企业要根据 国资委对事迹 考核工作的统一布置和总体要求,认真分析 企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在开展行业对标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发展规划和经营状态 ,认真做好考核目标 建议值和考核结果总结分析 报送工作。

(一)请各中央企业于2010年2月28日前向国资委正式报送《2010年度和2010-2012年任期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事迹 考核目标 建议值报告》,董事会试点企业报送《2010年度和2010-2012年任期董事会试点企业测试评价目标 建议值报告》(见附件1)。

(二)请各中央企业于2010年4月20日前向国资委正式报送《2009年度和2007-2009年任期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事迹 考核完成情况 总结分析 报告》,董事会试点企业报送《2009年度和2007-2009年任期董事会试点企业测试评价总结分析 报告》(见附件2)。

(三)请各中央企业于2010年7月15日前向国资委正式报送《2010年上半年事迹 考核指标履行 情况 报告》,董事会试点企业报送《2010年上半年董事会试点企业测试评价目标 履行 情况 报告》(见附件3)。

国资委综合局各处电子邮箱地址:

综合处:zonghe-kh@sasac.gov.cn

考核一处:kaohe1-kh@sasac.gov.cn

考核二处:kaohe2-kh@sasac.gov.cn

考核三处:kaohe3-kh@sasac.gov.cn

考核四处:kaohe4-kh@sasac.gov.cn

2.关于报送2009年度和2007-2009年任期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事迹 考核完成情况 总结分析 报告的解释

3.关于报送2010年上半年事迹 考核指标履行 情况 报告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