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
相关链接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国家林业局部署新一轮林业援疆工作
2011-02-09
中国绿色时报5月25日报道国家林业局5月24日召开局办公会议,转达
学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力
,钻研
贯彻落实意见
,全力推动
新疆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中国国情
5月17日至19日召开的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了《关于支撑
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和重大项目标
意见
》,请求
进一步加快新疆改革发展步伐,加大对新疆的支撑
力度,实现“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战略目标
。为做好新一轮的林业援疆工作,国家林业局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林业援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运行机制。局党组书记、局长贾治邦担任林业援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祝列克为副组长,有关部门、直属单位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发展方案与资金管理司。同时,将持续
维持国家林业局与新疆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援疆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林业援疆工作联席会议,钻研
解决新疆林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主持会议,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述说
贤出席会议并讲话。
祝列克说,新疆地区
宽阔
,生态状态
极其脆弱,进一步加快新疆生态建设步伐,确保新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长治久安,努力
改良
新疆各族人民的生产生
活条件,不仅是掩护祖国统一、加强
民族团结、保障边陲安全的战略行径
,也是推动
西部大开发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增进
区域和谐
发展的战略需要
;同时,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继续
发展的必定
选择,加快新疆的林业建设对新疆乃至全国都具有重要意义。
祝列克提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器重
新疆的林业建设,加强
组织领导,明确
职责分工,要遵守局党组断定
的关于新疆林业工作的总体布置,结合各自职能狠抓落实,全力加快新疆林业发展。要科学策划
“十二五”林业援疆方案。“十二五”期间,要在“十一五”林业援疆工作的根本上,采纳更有力的措施
,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适时启动新疆防沙治沙工程,重点推动
塔里木盆地周边和准噶尔盆地南缘防沙治沙、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持续
实行
新疆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系统
建设工程;加强
农田防护林系统
建设,巩固退耕还林结果
;逐步完善
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加大对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力度,进步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
;加强
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大野生动
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以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监测力度;推动
特征林果业基地建设,支撑
特征林果业深加工,将林果业打造成为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
祝列克请求
,近期要抓紧落实六项重要工作。一是要尽快钻研
出台《国家林业局关于支撑
新疆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
》。二是要钻研
制定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
新疆发展有关林业工作的任务
分解和职责分工方案
。三是要配合新疆积极和谐
国家发改委,抓紧批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一期工程建设方案(2009-20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准噶尔盆地南缘防沙治沙一期工程建设方案(2009-2015)》和《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方案(2009-2015)》,并争取
尽快组织实行
。四是要千方百计加大2010年中央林业支撑
新疆的投入力度,要在2009年30亿元的根本上力争进步
10%,确保超额完成“十一五”林业援疆工作各项目标
任务
。五是要持续
加大新疆林业干部培训和职业教导
工作力度,在办好2010年两期林业管理干部培训班的根本上,持续
举办
两期林业技术干部培训班。六是要加大林业科技援疆力度,切实进步
新疆林业工作的科技程度
。
述说
贤说,增进
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
的战略任务
,各相干
部门、单位要进步
认识,从全局高度器重
新疆林业发展。要结合新疆林业生态建设的实际和林业行业职能,扎实做好林业援疆工作。同时,要加强
资金监管,确保援疆工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 上一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版门户网站上线 【加入收藏】
- 下一篇:我们的信息化走到哪儿了?
相关链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主席令第三号)--中国国情网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中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刑事案件具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主席令第四十二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主席令第四十三号)--中国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