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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广东省梅州市委接待处选拔副处长实施方案
2011-02-09

  为创新提拔 领导干部法子 ,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市委款待处领导班子结构 ,更好地加强 我市款待工作。经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和市委组织部钻研 抉择 ,在全市领域内公开提拔 2名市委款待处副处长(正科)职位。中国国情
  一、公开提拔 职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
  1、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男女不限;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
  3、年纪 在35周岁以下(1976年2月1日以后出生);有款待部门工作经历 的人员,年纪 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1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现任正科和任副科两年以上人员;
  5、中共党员,近3年年度考查 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身材 健康。
  二、公开提拔 的程序
  公开提拔 工作按报名、资格 审查、笔试、面试、断定 体检和考查对象、考查对象公示、组织考查、断定 任职人选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光阴 :2011年2月11-14日。
  2、报名法子 :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 后,报考人员可选择现场报名和邮寄(或传真)报名两种法子 报考。
  ⑴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应携带填写好的《中共梅州市委款待处2011年公开提拔 领导干部报名表》(请登录梅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 meizhou.gov.cn,或梅州党建网:http://www.mzdj.cn,或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下载),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任职资格 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年来首要工作事迹 (结果 )材料 、相干 证明材料 和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相片3张,到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人事科(梅州市江南机关路9号市委大院)现场报名。接洽 电话:(0753)2247410。
  ⑵邮寄(或传真)报名。报名人员请登录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查询相干 公告,并下载《中共梅州市委款待处2011年公开提拔 领导干部报名表》,正确 填写后贴上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相片,将相干 材料 一并邮寄(或传真)至市委办公室人事科。地址:梅州市江南机关路9号市委办公室人事科收,邮码:514022,传真号码:(0753)2247410。
  报名材料 (不含有关证件、证书原件)不予退还。报考者应对所提交材料 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缔 测验 资格 。
  (二)资格 审查
  遵守报考条件和资格 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职位公选人数与资格 审查合格 参加 笔试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10。低于该比例的,该职位予以取缔 。资格 审查和准考证领取光阴 另行通知。
  (三)组织测验
  1、笔试。笔试光阴 、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纳 闭卷法子 进行。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首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才能 ,专业科目首要测试公选职位所需的专业根本知识、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才能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卷面总分各为100分,分辨 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成绩 。根据 笔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前10名)断定 面试对象(第10名的成绩 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对外公告。
  2、面试。面试光阴 、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纳“结构 化面试”的法子 进行,满分为100分。首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才能 素质、个性特点 等方面对公选职位的适应程度 。
  市委办公室和市委组织部抽调人员,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综合评分。笔试、面试成绩 分辨 按50%的比例折算成测验 总成绩 。
  (四)断定 体检和考查对象
  根据 测验 总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前4名)断定 体检、考查对象(第4名成绩 并列者一并列入)。体检标准 参照人事部、卫生部统一制定 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履行 。因体检不合格 出现的缺额,按测验 总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查对象公示
  考查对象将在有关媒体进行7天的公示,并将其笔试、面试成绩 向社会颁布 。考查工作在公示期间按有关规定进行。
  (六)断定 任职人选
  市委办公室根据 考查情况 和测验 成绩 ,钻研 提出拟任建议人选。提拔 职位与建议人选比例按1∶2(前4名)断定 ,报市委组织部讨论抉择 任职人选。
  三、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公选职位,享受同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生活 待遇。对公选任职人员,如在梅州城区无住房的,市委办公室将供给 住宿。
  (二)管理
  公选职位均执行一年试用期,从任命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后,经考查 胜任公选职位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视情况 适当 布置 工作。
  本公告由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人事科)、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负责解释 。
  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
  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
  201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