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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版国情
财政部解读地方财政做好融资性担保业务工作
2011-02-09
为深入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 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国办发[2009]7号)请求 ,结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措施 》(银监会等7部委令2010年第3号,以下简称《暂行措施 》)的实行 ,财政部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处所 财政部门积极做好融资性担保业务相干 管理工作的意见 》(财金[2010]23号,以下简称《意见 》),指示 处所 财政部门更好地执行 职责,支撑 和增进 融资性担保业务规范发展。
一、背景情况
近年来,我国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迅速 ,对进步 社会资金融通效率 ,增进 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与此同时,融资性担保行业也存在监管制度系统 不健全、社会信用 系统 缺失、行业市场定位不清、机构和业务运作规范性差、风险管理程度 有待进步 档问题。
2009年2月,为加强 对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监管,增进 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提防化解融资担保风险,国务院建立 了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钻研 制定 增进 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 ,拟订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督 管理制度,和谐 相干 部门共同解决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指示 处所 人民政府对融资性担保业务进行监管和风险处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请求 ,联席会议成员部门于近日联合颁布 实行 了《暂行措施 》,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业务经营、风险把持 等进行了规范,全面加强 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审慎监管。
作为联席会议成员部门之一,财政部始终高度器重 增进 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为配合《暂行措施 》的出台,财政部在深入 调查钻研 的根本上,对处所 财政部门与融资性担保业务相干 的管理职责进行了系统 梳理,制定 印发了《意见 》,以指示 处所 各级财政部门更好地认清当前的形势和任务 ,切实执行 财政职能,提防化解融资性担保业务风险和处所 金融风险,推动 建立 功效 完善 、服务全面、运作规范、监管有效的融资性担保服务系统 。
二、《意见 》首要内容
《意见 》明确 了处所 各级财政部门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相干 管理工作的目标 、任务 以及首要原则,分辨 从宏观经济管理、企业财务监管、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和国有资产管理四个角度,对处所 财政部门开展相干 工作予以指示 。
处所 财政部门做好融资性担保业务相干 管理工作要维持"五结合"原则,即政府诱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支撑 发展与提防风险相结合,依法经营与加强 监管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升 信用 相结合,业务创新与规范经营相结合。
处所 财政部门要具体执行 四个方面职责:
一是宏观经济管理。要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高度,制定 财政增进 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发展的目标 和政策制度系统 。要在落实好现有财税支撑 政策的根本上,综合运用 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考查 嘉奖 等多种法子 ,建立 健全以业务为导向的政策扶持系统 ,着力加强 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服务才能 ,增进 融资性担保行业"优越 劣汰"良性发展机制的形成。
二是企业财务监管。要督促融资性担保机构认真履行 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指示 融资性担保机构建立 健全规范有效的财务管理运行机制。要重视 将政府监督 同市场监督 相结合,充沛 施展 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的积极作用。要及时控制 融资性担保机构财务运行情况 ,密切 提防财务风险。
三是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首要针对被省级人民政府断定 为承担本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职责的处所 财政部门。要严峻 遵守联席会议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规章制度的请求 ,切实加强 机构监管和风险提防。要分清政府和企业责任 ,建立 风险防火墙制度,严防融资担保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
四是国有资产管理。首要面向政府出资融资性担保机构,偏重于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国有资产布局及保值增值、机构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经营运作规范性、薪酬制度科学性以及业务发展现 范性的诱导和管理。
《意见 》还提出,处所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经费保障和队伍建设力度,加强 部门沟通和谐 ,为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意义和作用
处所 财政部门在提防风险和支撑 发展方面施展 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加强 对融资性担保业务相干 管理工作的指示 ,意义重大。
一方面,融资性担保业务通过外部担保和增信,体现出信用 放大和财务杠杆的作用,能够增进 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双重特征 。同时,融资性担保行业是管理风险的行业,高杠杆的经营特点 抉择 了行业本身具有较高风险,同金融机构的密切 接洽 则使得融资担保风险极易转化为金融风险,并可能最终转化为财政风险。
另一方面,政府推动 在我国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发展历程 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各级处所 政府部门为增进 本地区 经济发展,建立 了政府出资融资性担保机构,这已成为政府补充 "市场失灵"的重要手法 之一。为切实进步 财政资金应用 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必要加强 对政府出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管理。
对融资性担保行业而言,规范和发展是相辅相成、互相增进 的关系,《意见 》体现了既要增进 其规范运作,又要支撑 其健康发展的指示 思想。《意见 》与《暂行措施 》的实行 将形成正向联动效应,增进 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相干 政策系统 的完善 ,有利于各级财政部门更好地执行 职责,支撑 融资性担保机构进步 服务才能 ,提防化解融资担保风险,增进 处所 经济安稳 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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