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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版国情
退休职工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
2011-02-09
退休职工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嘉奖 金 |
发布光阴 :2010-12-31 08:53 来源:】 |
市属企业退休职工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嘉奖 金 中国国情 镇江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人口计生委法规处领会 到,根据 镇江市人民政府文件规定,199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持《独生子女父母荣耀 证》的企业退休职工经过申报、资格 审核确认,目前已进入一次性嘉奖 金发放阶段。 符合政策条件应由财政发放一次性嘉奖 金的,将于近期划入符合条件对象的养老金工资卡上;符合政策条件应由企业发放的,人员名单已反馈给企业,可直接到企业领取一次性嘉奖 金。凡逝世 亡人员生前符合政策条件属企业支付的,由其直系亲属直接到企业领取;属财政支付的,则由其直系亲属,于2011年3月1日至3月30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本人与其系直系亲属证明材料 ,到镇江市人口计生委领取一次性嘉奖 金。 凡未参加 集中登记的199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的漏登人员,请于2011年3月1日至3月30日到镇江市人口计生委提出申请,并领取一次性嘉奖 申报表。 2010年以后符合此项政策的,属企业支付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直接到企业领取一次性嘉奖 金;属财政支付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直接在人社局养老处提出申请,并领取一次性嘉奖 申报表,经社区(村)、乡镇(街道)两级计生部门审核《独生子女父母荣耀 证》的有效性后,将申报表递交到人社局。 市人口计生委工作人员表现 ,一次性嘉奖 人员审核确认名单于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5日期间在镇江市人口计生委网站(http://jsw.zhenjiang.gov.cn)上公示,具体情况 请上网查询。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资金来源渠道发放。(龚璐 热线) |
(作者: 责任 编辑:于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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