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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跨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201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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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跨地区 电信业务经营允许 证年检工作的通知中国国情

2011/01/11

部颁电信业务经营允许 企业:

  为有效规范电信市场经营行径,全面领会 电信市场发展状态 ,遵守《电信业务经营允许 管理措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请求 ,我部定于2011年1月起组织开展2010年度电信业务经营允许 证年检(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领域

  凡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取得我部颁发的根本电信业务经营允许 证的企业(以下简称根本企业)和增值电信业务(含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根本电信业务)经营允许 证的企业(以下简称增值企业),均该当 参加 本次年检。

  二、年检机构

  我部负责持有部颁发电信业务经营允许 证企业(以下简称“部颁证企业”)的年检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 管理局遵循职责,协助我部对在当地从事电信业务经营运动 的部颁证企业实行 年检。
  各根本电信企业负责配合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 管理局开展年检相干 工作。

  三、年检光阴 布置

  (一)2011年1月至2月,电信主管部门通过访问 反省 、业务拨测、意见 征集等法子 开展监督 反省 工作,同时部颁证企业需进行自查,创造问题及时改正。

  (二)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部颁证企业向我部和相干 通信 管理局报送年检材料 ,我部和相干 通信 管理局对年检材料 进行审核。

  (三)2011年4月,电信主管部门颁布 年检合格 企业名单并办理年检盖章手续;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

  四、年检材料 报送法子

  (一)部颁证根本电信企业应于20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以书面法子 向我部和相干 通信 管理局报送年检材料 (年检材料 相干 表格详见http://www.chinacc.com.cn年检专栏)。

  (二)部颁证增值电信企业应在20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年检系统 (http://nianjian.miit.gov.cn)向我部和相干 通信 管理局报送年检材料 。

  五、年检请求

  (一)高度器重 年检工作

  各企业应根据 《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电信业务经营允许 管理措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等规定,参照我部今年年检重点规范请求 及近年年检企业常见问题(详见http://www.chinacc.com.cn年检专栏),提前进行自查自纠,创造问题及时整改。

  (二)积极参加 年检培训

  根据 2010年度跨地区 电信业务经营证年检工作总体布置 ,我部将委托有关单位于2011年1月对企业年检工作负责人就相干 政策法规及年检有关事项进行培训,届时请相干 人员参加 。

  (三)配合反省 和调研工作

  在全面监督 反省 企业经营行径的根本上,我部将对企业进行拨测、规范和实地反省 ,对监督 反省 历程 中创造存在违法违规行径的,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行政惩罚,涉嫌犯法 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并依法吊销经营允许 。届时请相干 企业予以配合。

  (四)按时正确 报送年检材料

  根本电信企业和增值电信企业应按时正确 报送年检材料 。年检系统 将于2011年3月31日24:00关闭年检材料 报送功效 。

  增值电信企业登陆年检系统 后,应仔细 涉猎填表阐明 和有关注意事项,遵守国家统计法规的有关请求 认真正确 填写。

  (五)限期完成年检整改

  未按规定参加 年检或者年检事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应遵守整改通知书请求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六、年检结果通告

  部颁证企业的年检处理 结果将在http://www.miit.gov.cn、http://www.chinacc.com.cn等网站和相干 媒体上颁布 ,供社会查询监督 。年检结果分为“合格 ”、“经整改合格 ”和“不合格 ”三类。按时参加 年检并且年检事项符合规定的为年检合格 ;未按规定参加 年检或者年检事项不符合规定的,我部将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惩罚;按时改正的,为年检经整改合格 ;拒不改正的,为年检不合格 。

  各根本电信企业应严峻 执行 接入管理责任 ,不得为年检不合格 的企业供给 接入服务。

  七、年检合格 手续办理

  年检合格 的和经整改合格 的企业,应在2011年6月30日前办理允许 证加盖年检印章手续,并现场出示和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电信业务经营允许 证原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三).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四).年检允诺 函原件(允诺 函样式见附件1,请求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对材料 不齐备的,将不予办理。

  八、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10-62305022 分机:363、365、322
  传真: 010-62304313
  网站: http://www.miit.gov.cn http://www.chinacc.com.cn
  年检系统 : http://nianjian.miit.gov.cn   
  
  附件1:年检允诺 函(样式)
  
  2010年度电信业务经营允许 证年检允诺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