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电子政务工作的通知中国国情
(青政办[2005]11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1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全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2005年度建设任务书的通知》(国办秘函[2005]58号)和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
政务公开工作的实行
意见
》(青办发[2005]39号)精力
,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
电子政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持续
建设和完善
我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和重点运用
系统。推动
以专网网站为主要方法
的信息共享和网上办公,建设和完善
一批以机关办公为主的运用
系统;加强
各地、各部门、各大中型企业局域网建设及与省政府专网平台的互联互通工作;加强
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完成国务院办公厅交办的2005年度政务信息化建设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办公业务运用
系统建设
1、建设专网网站。各地、各部门要在政务内网上进行各自专网网站建设,发布职能范围内所控制
的政务信息和业务资源,促进地区
、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专网网站建设遵守《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政府系统专网网站建设任务书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青政办秘[2005]16号)所要求的栏目和建设时限,年内完成建站工作。
2、建设公文交换
系统。为充沛
利用政务专网平台,进步
全省政府系统公文运转效率
,实现无纸化办公和电子公文共享,由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建设公文交换
系统。该系统于年内启动,本年度完成交换
系统的软件开发工作,实现省政府与州(地、市)政府(行署)以及与省直厅局非密级公文交换
的功效
。
3、持续
做好信息采编、公文、值班、会议、督查等运用
系统的建设和运用
工作。由省政府信息技术办公室负责,年内完成信息采编与上报系统、公文交换
系统、值班管理系统、会议管理系统和督查督办系统的方案设计、系统开发等任务,下半年在部分地区
和部门进行试运行。
4、建设安全运用
支撑
平台。为保证信息安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建设全省安全运用
支撑
平台。本年度完成全省电子政务数字认证子系统的方案设计和规划等任务。电子政务数字认证子系统由省政府办公厅统一负责建设和管理,各地、各部门统一使用,不再另行规划和建设。
(二)加强
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工作
1、内网建设。各地、各部门在年内建成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机关办公局域内网。所建内网要笼罩
本地、本部门所有领导同志和主要处(科、室),并与省政府专网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回绝
与省政府专网平台相联。有条件的企业,也要加强
企业机关办公局域网建设,并尽早实现与省政府专网的互联。
为确保省政府专网的安全,各地、各部门的机关局域内网应与因特网物理隔离,制定
相干
制度,安装必要的防病毒软件,加强
安全提防方法。
2、各地、各部门要在充沛
施展
现有资源效益的基础上,加快整合业务系统步伐。各部门纵向网络,要尽快实现与政府专网平台的对接。各地方也要加快本地网络平台的整合工作,形成与省政府专网网络标准
相一致的政务网络平台。一是依托政府专网,整合信息资源,开展协同办公,实现条块整合,达到
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真正为领导决策、机关办公、企业和大众
服务。二是在构建全省政府专网时,对已建的省级部门业务专网,除国家有特别
要求的外,均应收场扩张
规模,并逐步整合到统一的政务专网平台上来;新建的系统应充沛
利用全省政府系统专网平台,防止重复
建设和自成网络系统纵向向下延伸
。
(三)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1、建设青海省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信息平台。为了进一步施展
我省政府互联网网站的作用,建立
政府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大众
供给
服务,遵守省政府的布置
,对“青海省政府大众
信息网”进行调整充实,将其建设成为以政府信息发布、政务公开为主的省级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名称为:“中国青海”,门户网站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规划和建设。各地、各部门要遵守《青海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附件)的要求,做好本地区
、本部门在门户网站中对应栏目标
内容供给
或栏目保护
工作。
2、各地、各部门要遵守《青海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的要求和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
政务公开工作的实行
意见
》、《青海省政务公开暂行方法
》的要求,调整和充实本地区
、本部门的外网网站,加快本地区
、本部门门户网站建设。还没有建成外网网站的部门,要在年内完成网站建设。
三、保障方法
(一)做好组织领导工作,加强
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全省政府专网的建设和运用
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
和管理。各地、各部门内网及专网节点建设和运用
,以及向下延伸
的系统建设和运用
,由各地、各部门的相干
部门负责协调
和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本部门、本单位的电子政务建设和运用
工作,要健全机构,充实气力
,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
组织实行
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将在电子政务建设的不同阶段下发建设任务指导书及相干
技术规范和标准
,不定期地举办
经验交换
会,推广成熟运用
软件。对于多部门共建共享的运用
项目,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论证,进行必要试点,然后组织实行
。
(三)加强
人员培训。省政府办公厅每年将组织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主管处(科、室)负责人和网络技术工作人员培训。各地、各部门也要加强
对机关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使他们较熟练地控制
网络知识和技能。
(四)加强
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要加强
对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的检查督导,年内将组织一次对全省电子政务工作的全面检查,并开展专网网站和外网网站的评比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提前对本地区
、本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总结经验,分析
问题,提出并落实整改方法。
附件:青海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