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办证大楼及部分楼层革新项目已由宁波市建设委员会以甬房交【2010】3号同意
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领域
 (1)工程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59号
 (2)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
 (3)工期请求
:86日历天
 (4)质量请求
: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5)安全请求
:合格
 (6)工程概预算:1640774元
 (7)项目总投资:190万元
 (8)招标领域:本工程施工图领域内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
请求
 3.1 本次招标请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
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
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才能
。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请求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均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
”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
的不良行径记载
。
 3.3 本次招标不接管联合体投标。
 3.4对拟派的项目经理的审查按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招[2009]07号》文履行
;
 3.5投标申请人须在购置
招标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将拟派的项目经理情况
报送给招标代理人,在接到招标(代理)人关于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书面奉告后2日内,对相干
情况
作出书面阐明
,并供给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相干
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
,不在规定光阴
内提交证明材料
或提交的证明材料
不能证明项目经理符合市甬建发[2009]269号文《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要害
岗位人员管理暂行措施
》等规定的,将被取缔
投标资格
,并追究相干
责任
 3.6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如已核准替换的,在变化
项目未竣工验收之前,该经理不得参加
本招标项目标
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
投标者,请于2011年 2 月 1 日至2011年 2 月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北京光阴
,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原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置
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光阴
为2011年 2月 22 日9 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采纳
资格
后审法子
。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www.nbctc.com.cn、
 www.bidding.gov.cn、www.cnnb.com.cn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7.接洽
法子
 招标人: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
 接洽
人:陈科长
 电话:8729461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灵桥路157号
 接洽
人:张雪雁
 电话:0574-87194977
 传真:0574-8729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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