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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版国情
国家高速公路网沈海线福州至泉州高速公路莆田段扩建工程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2011-02-09
1.招标条件 国家高速公路网沈海线福州至泉州高速公路莆田段扩建工程项目已获同意 修建(发改根本[2008]3045号),并已列入根本 建设企图 ,项目业主为莆田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 公司(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 道路石油沥青提供执行公开招标(资格 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领域 2.1本项目起于福州市福清加头村与莆田交界 处,终于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锦湖村与泉州的交界 处。路面施工标段桩号:K300+451.17~K346+605.279,全长46.21km, 2.2本项目招标领域为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SBS(I-D类)改性沥青,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技术请求 与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请求 雷同 。本次招标合同包划分情况 如下:
具体数量、型号详见报价清单,清单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合同履行 的大概数量,最终提供数量根据 实际供货情况 结算。 3.投标人资格 请求 3.1符合下列条件的道路石油沥青制造厂家或提供代理商均可参加 道路石油沥青合同的投标,招标人不接管以联合体法子 投标。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 (2)具有保证供货的经济才能 (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银行信贷20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普通沥青、改性沥青生产才能 或具有普通沥青、改性沥青制造厂家的授权书;若代理进口沥青的,须具有进出口资格 ; (4)近3年(2007~2009)生产或提供中国境内的普通沥青和改性沥青年平均应分辨 不少于1万吨; (5)一个制造厂家只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 投标,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吸收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 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5日~2010年2月10日每天8:30~11:30、15:00~17:00(北京光阴 ,下同),到莆田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 公司(莆田市荔城大道327号高速公路大楼七层)持以下材料 购置 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代理证书(代理商)(如有)、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材料 彩色影印件一套购置 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准备 会。投标人如需现场考查,可直接与招标人接洽 。 5.2投标文件送交光阴 为:2010年3月19日8:30~15:00(北京光阴 ),送交截止光阴 为2010年3月19日15:00,投标文件应在此之前送交至莆田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 公司。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 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担保缴交凭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根本 账户开户允许 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影印件并办理递交手续,投标信用 银行保函(200万元)原件另外单独密封、单独提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每个投标人须提交一份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5投标人须提交一份200万元的投标信用 银行保函,信用 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根本 账户的银行出具(当开立根本 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时,应由其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信用 银行保函资格 的银行开具)。 5.6招标人定于2010年3月19日15:00在莆田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 公司(莆田市荔城大道327号高速公路大楼七层)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若未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则觉得 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报(http://www.chinajsb.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 7.有关投标事务接洽 人和地址如下 招标人:莆田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 公司 招标人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大道327号 邮编:351100 电话:0594-2656929/2680372 传真:0594-2656929 接洽
人:陈先生 刘女士
招标人:莆田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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