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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西部地区率先完成林改主体改革
2011-02-09

  中国绿色时报7月29日报道云南省在西部地区 率先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7月27日,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表扬 暨林业产业发展大会在昆明市召开。中国国情
  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白恩培,省长秦荣耀 、省政协主席王学仁、省委副书记李纪恒,省委常委杨应楠、齐扎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晏友琼、杨建甲,副省长孔垂柱,省政协副主席白成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国家林业局原副局长李育材等出席会议。
  2005年以来,云南省在西部地区 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调研筹办、试点先行、全面推开、逐步深入 等阶段,目前主体改革已根本 完成,配套改革正全面推动 。云南省作为全国集体林改的先行省区之一,在西部地区 最早完成明晰产权任务 。截至今年6月底,云南省已确权集体林地26281万亩,确权率达96.4%,均山到户率达88.5%,宗地发证率为98.2%。2009年,全省新增营造林面积1031万亩,比林改前增加794万亩,其中木本油料林比林改前增长 2.3倍;2009年林业总产值459.87亿元,比林改前增长 93.4%,并年均维持 两位数以上的增幅;全省涉林企业从业人数达80.42万人,带动农户291.34万户。农户人均特征经济林产品种植与采集总收入达216.15亿元,农民人均特征经济林收入达710元。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的“三防系统 ”建设得到加强 ,林业投融资环境得到改良 ,农民护林组织和林业专业合作社、协会迅速 发展,资源林政管理和林业社会化服务系统 不断健全,机制不断创新。排查山林纠纷16.6万多起,调剂率达98%,一些过去的“上访村”变成了“稳固 村”。
  在集体林改实践中,云南省创造 了立足省情认真策划 林改、党政领导高位推动 、广泛 宣传发动 群众参与、依法依规操作、人力物力财力到位保障、突出重点分类指示 、扶植 产业谋长远等许多名贵 经验,云南林改“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队伍到位、经费落实到位、宣传培训到位、督促指示 到位、责任 落实到位”的“七到位”做法,被国家林业局称为“云南模式”,向全国推广。
  会议指出,随着集体林改深入 推动 ,云南省正处在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 的重要阶段。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持续 深化相干 配套改革,全力推动 林业资源大省向林业经济强省跨越,在创新发展思路上有新突破,在发展方案提升 上有新突破,在夯实林业产业发展根本上有新突破,在转变 发展法子 上有新突破,在创造 良好发展环境上有新突破。力争到2012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600亿元,农民从林业获得的人均收入达到 1000元;到2020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 2000亿元,林农从林业获得的人均收入达到 4000元。
  据悉,云南省政府将出台《关于推动 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 》。